幻灯二

多位市政协委员联名建议:以能源合同管理方式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月6日讯(记者宋磊)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节能和提高能效是近年我国能源系统二氧化碳减排的最主要途径。针对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项目资金和技术管理方面不足的问题,近日,来自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的梁胜文等多位武汉市政协委员在市两会上联名提出建议,推进我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

武汉市政协委员梁胜文。记者胡冬冬 摄

“公共机构既是能耗大户,也是节能减排的重要领域。”梁胜文指出,公共机构是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与其他节能领域相比,具有便于集中管理、执行力强的优势,提升公共机构节能专业化水平,有助于切实降低能源资源消耗量和碳排放量。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为何需要实行合同管理?梁胜文认为,实施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能够有效克服公共机构项目资金和节能技术管理方面的不足,实现良好的节能减排效益,不仅对全社会有着低碳引领作用,也为节能环保产业提供市场需求,为节能市场化机制在全社会的推广应用提供示范,意义重大。

梁胜文指出,目前,社会各方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实践,亟需针对新问题、新形势出台新的规定,加强政策引导。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梁胜文建议,加强培训指导,提高能源节约和落地见效的重视程度,使公共机构充分认识能源节约的紧迫性,提升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改进激励机制,以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考核评分权重,放宽对节能服务企业的税收奖励政策等措施,调动各方参与能源合同管理的积极性。同时,整合节能潜力,策划经济可行的能源托管项目;健全管理制度,细化项目运作的具体规定;强化监督检查,规范节能服务市场;注重宣传展示,营造节能降碳先行示范的社会形象。

【编辑:邓腊秀】

更多精彩内容,请在各大应用市场下载“大武汉”客户端。

举报/反馈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